公告日期:2026-03-31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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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4: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
三、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立峰先生
六、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七、会议议程: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签到登记;
(二)大会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宣布大会开始,会议登记终止;(三)董事会秘书宣布到会股东代表资格情况;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五)宣读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六)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投票表决说明;
(七)推荐股东代表、见证律师一同参加计票、监票;
(八)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表决以上各议案;
(十)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现场投票结束后,休会,将现场投票统计结果上传至网络投票平台。 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复会,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十二)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书;
(十三)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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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会议设立股东会秘书处,负责股东会有关具体事务。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1、为确认出席的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予配合。完成核对后,请股东在“股东会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股东会签到表”上签到的股东,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现场会议的表决,但可在股东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规定的各项权利;股东参加会议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对股东会表决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并提交股东会秘书处,由秘书处汇总后交董事会研究,做出必要的答复。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为宜。由于股东会时间有限,公司将根据登记情况统筹安排股东发言,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表”上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在股东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七、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
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未披露的内幕信息或商业机密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以维护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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