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公司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以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具体情况编制而成的,旨在真实反映公司 2025 年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以促进公司全面健康发展。
本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一、公司发展与经营概况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1998 年成立,位于陕西省渭南经开区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公司专注于新型安全环保农药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主营产品有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大田、瓜果、蔬菜、花卉等农作物生长各个环节,拥有丰富产品与证件资源,是一家服务于广大农民的农业植保企业。
2025 年,公司继续以“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为总基调,以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做强销售、降低成本、控制费用、提高效益,全面提升高质量运营水平,加快推进高水平在建项目建设,着力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公司一方面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精准营销,通过聚焦核心作物,深耕作物病虫害解决方案,推出畅销新品,丰富产品线。通过落实 “四选四抓”,推动商务与服务协同,执行“1153”动作,打造核心产品,加深客户合作,稳固市场,确保营收水平;另一方面抢抓机遇,快速反应、积极平衡供需,良性运营,把提质增效作为重点工作,从工程建设、科研创新、采购供应、安全生产、营销管理、物流运输等各大环节进行严格风险管控,节约成本,着力加强降本增效,总体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1,195.0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8 %;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66.4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2.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898.15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78.20%。
二、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具体公司治理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和股东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共召集、召开 2 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均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使其对重大事项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2、控股股东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未发生超越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的行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
3、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董事均能按照相关规定,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行使权力并履行职责,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时,均已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集、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有效运作,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4、优化治理机制: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进一步精简并完善内部治理架构;优化治理制度,持续完善治理机制,废
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章程》和各项治理制度,形成权责清晰、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体系。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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