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5-032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4 年期末权益分派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4.83 元/股(含本数)。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4.68 元/股(含本数)。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24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的议案》,综上,同意公司使用4,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3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即2024年12月24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以及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3)。
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3)。
1、前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0,300 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然德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4 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 2024 年期末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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