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于 2025 年度担任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凭借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积极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变动及执行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玉东,1961 年 9 月生,美国国籍,中国永久居留权,美国密歇根大
学机械制造专业博士学位、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德尔福汽车零部件集团大中华区总工程师、商务总监及事业部中国区总经理,博世集团汽油机系统部高级副总裁,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及总裁;现任小鹏汽車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9868)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 年 4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同时,本人已向公司提交了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确认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5 年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分别出席了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大)会会议 4 次,所有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率 100%。
2、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等合法、规范,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经营规范,治理体系完善,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经过充分论证。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中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分别出席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会议 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出席率 100%。审议了包括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议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利用平时工作日及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等机会,在公司现场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实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及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持续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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