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在授权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变动、市场变化、人员操作等风险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投资投入,但不排除公司投资产品受到上述风险影响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本次投资产品类型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类固定收益类产品。
(五)投资期限
授权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变动、市场变化、人员操作等风险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投资投入,但不排除公司投资产品受到上述风险影响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确保不发生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1.公司财务部将根据资金盈余情况,编制合理的投资方案,经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审核通过后方可具体实施,将选择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类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并会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门将严格按照内控
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定期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流动性资金满足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目的是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资金周转与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委托理财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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