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关系的良性发展,提升本公司在投资者心目中的诚信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在投资者中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2、形成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
3、促进公司的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4、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范围与方式
第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3、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4、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5、公司的文化建设;
6、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7、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8、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9、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2、股东会;
3、公司网站;
4、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
5、一对一沟通;
6、邮寄资料;
7、电话咨询;
8、广告、宣传单或其它宣传材料;
9、媒体采访和报道;
10、现场参观;
11、路演。
第七条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公布。
第八条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九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管理和指导。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业务主管,全面负
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一条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机构,具体负责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其主要职责有:
(一)跟踪收集国家新发布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督管理部门最新监管动态。
(二)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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