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切实有效地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审查职能,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筑牢防线。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工商登记日期 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4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361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61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6.14 亿元
2024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
客户家数 29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3.86 亿元
2024 年上 市公
司(含 A、B 股)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关键性事项的沟通》。审议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审计程序、审计方法等重点事项进行了问询及核查。
(三)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
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考虑变更会计事务所的背景、原因、流程及相关合规问题进行了问询与核查。
(四)2025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
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新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事宜展开讨论,重点关注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判断、拟参与审计项目的人员构成、审计时间保障、内控与质量建设情况。
年报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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