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2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
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 7,500 万元(含),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法定期间未使用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1.50 元/股,该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
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6/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7,5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1.5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652.17万股~1,304.34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29%~2.58%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4375406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
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
创新的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
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予以实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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