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本人沈福俊作为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对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沈福俊,男,中国国籍,1961 年 12 月出生,华东政法学院硕士。沈福俊先
生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创始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汇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任何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坚持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并对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 (次) (次) (次)
沈福俊 8 8 0 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 出席(次) 缺席(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2024 年,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2024-04-12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3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
情况的评估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8-09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 2024 年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制度>的议案》
2024-10-19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24 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4 年履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会议资料,持续关注有关公司的各类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履行职责,对对外担保、资金占用、股权激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监督和核查。2024 年,公司未出现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内审部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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