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监事会会议议题
2024-01-24 第九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第五次会议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2 个议案
2024-04-22 第九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 8 个议案
第六次会议
2024-07-01 第九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七次会议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 3 个议案
2024-08-19 第九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 4 个议案
第八次会议
2024-10-29 第九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九次会议
2024-12-25 第九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第十次会议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监督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
2024 年度,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行情况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依法经营管理,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整体运行情况良好。2024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内控制度执行良好,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已经建立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四)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披露,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客观公正,如实反映了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关联交易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经核查,公司2024 年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价格公允,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的监督
监事会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均能够积极履行以往作出的承诺,对于设定期限的承诺能按约定及时履行;对于需长期履行的承诺,如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持续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现象。
(七)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2024 年度公司无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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