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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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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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6)第 00001798 号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正电气公
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天正电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2 号)核准,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2 元,募集资金总额711,42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60,353,018.88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全部到账,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0)第 51000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70,117,351.00 元,其中 2025 年度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为 5,821,700.00 元。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9,695,21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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