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2 17:32:01 股吧网页版
明新旭腾:明新旭腾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及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5-118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

及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离任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刘贤

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刘贤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

董事、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 是否存
原定任 续在上 在未履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期到期 离任原 市公司 具体职务 行完毕
日 因 及其控 (如适用) 的公开
股子公 承诺
司任职

非独立董 公司治

刘贤军 事、战略与 2025年12 2028 年 2 理结构 是 副总经理 否
ESG 委员 月 22 日 月 23 日 调整

会委员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刘贤军先生离

任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时生效。刘贤军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本次离任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运作和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贤军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41,000 股,还参与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刘贤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贤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一人,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卜凤燕女士(简历详见
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卜凤燕女士将与其他六名现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庄君新、余海洁、宁继鑫、田景岩、张惠忠、费锦红)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卜凤燕女士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于刘贤军先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同意补选卜凤燕女士为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