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5年度,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独立董事费锦红女士及非独立董事宁继鑫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张惠忠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届次 会议内容
年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2025 2 审计委员会第
月 24 日 一次会议 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第四届董事会 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
2025 年 4 审计委员会第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 年度董事会审
月 18 日 二次会议 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
召开日期 届次 会议内容
年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25 年半年
2025 8 审计委员会第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
月 27 日 三次会议 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2025 年 10 第四届董事会
月 28 日 审计委员会第 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职责。经核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严格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重大错误或遗漏。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职能,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