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
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
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德皓函字[2026]00000060号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德皓函字[2026]0000006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生态”或“公司”)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根据贵部下发的《关于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等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0415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就工作函中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收入确认与成本费用。业绩预告及三季报显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亿元,2025年预计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5亿元到4亿元,第四季度收入增长明显。公司2025年部分项目采用分包模式实施,一定程度拉低了综合毛利率。
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确认收入的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开工时间、履约进度、收入确认金额、成本结转金额、报告期内回款情况与期后回款情况(如涉及跨期项目,请列示各期相关情况);(2)分包项目的名称、分包内容,并结合业务模式、成本结构、同行业可比情况等说明公司相关项目毛利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盈利能力是否具有可持续性;(3)结合签约订单及履行情况、客户变动等因素,具体说明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收入确认政策、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收入确认
依据等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4)报告期内前十名供应商名称、关联关系、与公司合作起始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预付款项余额、结算模式、货款结算情况。
企业回复:
(1)报告期内确认收入的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开工时间、履约进度、收入确认金额、成本结转金额、报告期内回款情况与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 2025 截止 2025 2025年 2026年 截止 2026
序号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签订 开工时间 履约 2025年确 2025年确 年 12月 年 12月 回款金 1-2月回 年 2月累
时间 进度 认收入 认成本 累计确认 累计确认 额 款 计回款金
收入 成本 额
永定河卢三段综合提 北京金河水务建
1 升工程(施工)(第 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 2024年10月 89% 6,621.21 6,144.58 8,941.08 8,258.71 5,089.01 1,776.32 6,865.33
二标段)专业分包
南口及沙沟河蓄滞洪 北京金河水务建 2025年6月 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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