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行使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于 2008 年 12 月 8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
大街 31 号 5 层 519A。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
册会计师 29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5 人。北京德皓
国际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32,890.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700.69 万元。审计 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北京德皓国际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考虑到公司审计需求的连续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的从业资质、执业记录、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质量管理水平、信息安全管理和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符合公司选聘事务所相关要求,并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履职,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查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在开展年审工作前,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北京德皓国际的年报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确保安排合理,保障年审工作顺利进行。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
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 2025 年年度报表审计过程沟通。会计师汇报了本次审计工
作的实施过程、核心审计重点及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关键问题,具体涵盖 2025 年收入确认情况、收入审减明细、各项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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