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20:34:25 股吧网页版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9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获取投资收益

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
□其他:________

交易期限 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7 日

期货期权业 玉米、玉米淀粉和甲醇

务交易品种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10,000万元
交易金额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60,000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外汇业务交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
易品种 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1,000万美元
交易金额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10,000万美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可能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为了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实现稳健经营。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原材料需求,并秉承谨慎原则,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将选择在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交易场所开展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玉米、玉米淀粉和甲醇)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5、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规避和防范公司国际业务中因人民币与美元等外币之间汇率变化产生的汇率风险,从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2、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本次批准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交易方式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和资金管理要求,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同时,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合法性。

5、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审议程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