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下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以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定义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2、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3、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4、建立一个稳定和良好的投资者基础,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获得长期的市场基础;
5、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增加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为:
1、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2、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管理机构;
5、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职责有:
1、信息沟通:按照有关要求及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指定信息和重大事件的披露;收集、整理公司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将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建议、期望及时传递到公司决策层;
2、定期报告:主持编制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以及报告文本的设计、印刷、寄送(如有必要)等工作;
3、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会议,准备会议材料;
4、投资者接待:接待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来访,并与其保
持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
5、形象策划:制作公司的宣传画册、宣传短片等资料;
6、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的良好关系;
7、媒介合作:维护与加强与财经媒体之间的合作关系,正确引导媒体的报道,安排有关人员接受媒体的采访;
8、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专栏,在网上及时披露与更新公司的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和咨询;
9、危机处理:在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变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10、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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