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尤振专审字[2026]第 0264 号
目 录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1-11
项报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尤振专审字[2026]第 0264 号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太和水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太和水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工作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太和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专户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 号),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 1,95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43.30 元/股,共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5,649,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 49,542,266.89 元(不含税)
后的募集资金为 796,106,733.11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78,109,447.6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第 230Z0022 号)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0.00 元。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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