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骆立云: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现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理事长、副主任,江南金
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07 月至 2025 年 06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均以现场及/或通讯的方式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除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假未出席外,其余股东会均以现场及/或通讯按时出席。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 2025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公司各届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会和 2 次临
时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 2 次临时股东
骆立云 4 4 0 否 会,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请假未出席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本人参加公司提名委员会 3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 2 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会议,就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年报审计、公司内控情况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审议。
(三)报告期内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出席、通讯方式参加了各项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独立分析和专业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确保相关决策程序合法透明,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为全面掌握公司经营与财务实际情况,本人高度重视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与执行,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会计处理等核心问题保持必要沟通,对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事项予以关注。通过全程跟踪审计进展、审阅相关文件,切实履行在财务报告审议与监督方面的职责,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与完整。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注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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