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伟海:男,中国国籍,持新加坡永久居留权,1955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目前任职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为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领域教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均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在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均以现场及/或通讯的方式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 2025 年度任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4 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会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陈伟海 7 7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成员。2025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本人参加公司审计委员会 5次会议、提名委员会 2 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会议,就财务总监的聘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审议。
(三)报告期内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年度,本人通过累计 8 天的现场工作,深入公司,通过实地走访项目、与管理层沟通讨论、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状况。
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方面,本人认真参与董事会决策,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特别在审议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等关键议案时,坚持审慎原则,深入分析其合规性与合理性,确保决策程序规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财务与审计监督方面,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认真关注了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工作,认
真阅读公司及会计师提供的各项材料,以便了解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方面,本人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要求,认真参与候选人的资格审查与评估工作。通过对候选人专业背景、从业经历及职业操守等方面的全面考察,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与治理需求,独立发表审核意见,致力于推动公司管理层结构的优化与完善。
在投资者关系方面,本人通过股东会等渠道主动与投资者交流,特别关注中小股东的诉求与建议。在参与董事会决策时,充分考量各方股东利益平衡,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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