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冠盛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8 日
●赎回价格:100.4537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5 年 7 月 29 日
●最后交易日:2025 年 7 月 23 日
截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收市后,距离 7 月 23 日(“冠盛转债”最后交易
日)仅剩 9 个交易日,7 月 23 日为“冠盛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5 年 7 月 28 日
截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收市后,距离 7 月 28 日(“冠盛转债”最后转股
日)仅剩 12 个交易日,7 月 28 日为“冠盛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冠盛转债将自 2025 年 7 月 29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冠盛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6.41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 0.4537 元/张(即合计 100.4537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提醒“冠盛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自 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 10 个交易日中,温州市冠盛汽车零
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冠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7.01 元/股的 130%(22.11 元/股)。因公司实施
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5 年 6 月 18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16.41 元/股,
自 202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 5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
于“冠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6.41 元/股的 130%(21.33 元/股)。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连续 15 个交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冠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根据《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冠盛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冠盛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冠盛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冠盛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冠盛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一)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二)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连续 15 个交易日内有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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