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对天健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如下:
2025 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就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事项、计划及安排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对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范围以及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与天健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其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同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外部审计师监督管理的新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1.独立性评估:天健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工作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2.专业性评估:天健审计工作组成员具备实施公司年度审计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相关审计工作。
3.审计程序评估:2025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计划阶段与天健注册会计
师进行了沟通,确定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以及 2025 年度审计范围、时间及人员安排等具体事项。2026 年 2 月在审计执行阶段,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注册会计师就当期的主要事项以及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2026 年 3 月在审计完成阶段,审计委员会就主要财务信息、函证、盘点情况、公司内控问题以及关键审计事项与天健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为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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