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8:47:26 股吧网页版
冠盛股份: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热卷、螺纹钢、碳酸锂等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借贷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套期保值。

(四)交易方式

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从事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钢材、金属、碳酸锂等大宗工业原材料,公司套期保值的交易标的为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合约。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主要为热卷、螺纹钢、碳酸锂等金属化工类品种。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的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根据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授权董事长、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出现背离,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造成交易损失。

3.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来风险。可能存在因期货交易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没有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损失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
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明确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并对保证金的投入执行严格资金划转签批流程,确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投入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获批额度。

3.公司建立《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同时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主要期货市场主流品种,市场透明度高,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其公允价值。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及披露。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