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9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3 日(星
期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九丰集团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九丰集团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董事吉艳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及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36.91 元/股(含,实施权益分派
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并调整后的最新价格)调整为人民币 65.76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