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36.91 元/股(含)
调整为人民币 65.76 元/股(含)。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生效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7 日。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专项回购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91 元
/股(含,实施权益分派并调整后的最新价格)。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该议案已
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全权授权公司董事
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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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768.98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0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36.9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25.52 元/股,已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374.5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36.91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65.76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前 3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4 月 7 日起生效。
按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65.76 元/股(含)测算,预计剩余回购股份数量 100.7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计划回购数量不少于 70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金额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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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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