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能源”或“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对九丰能源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 New SourcesInvestment Limited 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 号)核准,公司向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增利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六家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可转债 1,2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照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0,158,679.25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 440C001052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人民币 70,000.00 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手续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已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加上
银行累计存储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542.64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确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授权,公司连同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广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于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华支”)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确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授权,公司连同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广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账户(“暂时补流专户”)用于存放及管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5 年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4408 2601 0400 14165)所存储募集资金的用途为
“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1510 2065 29000259 183)所存储募集资金的用途为“支付现金对价”,上述账户资金均已按计划完成投入,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币种 账户余额
1 九丰能源 中信广分 8110 9010 1320 1568 322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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