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年报信息
披露行为,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防范信息披露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参与年报编制、审核、披露工作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准确界定责任主体和责任程度;
(二)有错必究、过责相当:对存在过错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处罚力度与过错情节、造成的影响相匹配;
(三)权责对等、惩防结合:明确各主体的信息披露职责,通过责任追究强化合规意识,防范同类差错再次发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批责
任追究方案及处理决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步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协调责任追究的具体执行工作,证券部予以配合。
第二章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六条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具体认定标准: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七)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第八条 对前期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进行更正的信息披露,应遵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时,公司审计部应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并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公司审计部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会计差错的内容、会计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
因、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的情况、重大会计差错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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