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1 17:06:22 股吧网页版
华丰股份: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经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对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2,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402,000 402,000 2025年10月24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3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02,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接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1-
2023 年度平均值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且 2024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16%”。根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鉴于以 2021-2023 年
度平均值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低于 30%,且公司 2024 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低于 16%,《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授予激励对象合计 31人的第一期限售股共计 360,000 股,回购价格为 5.71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42,000 股限售股,回购价格为 5.71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共 31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402,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 798,0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7618714),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