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8 16:45:21 股吧网页版
奥锐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9


股票简称:奥锐特 股票代码:605116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债券代码:11102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 年度)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特”、“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目录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况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25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15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18第四章 可转换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
况......19
第五章 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0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1
第七章 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2第八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
务的执行情况......23
第九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5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
采取的应对措施......26第十一章 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7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主体名称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规模及债券余额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24〕924 号”文同意,批复奥锐特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12,12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截至报告期末,奥锐转债的余额为 812,111,000 元。

(二)债券代码及简称

债券代码:111021;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4 年 7 月 26 日至 2030
年 7 月 25 日。

(四)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一百元,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