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奥锐特
保荐代表人:王子阳、庞军 被保荐公司代码:605116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现就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
1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已与奥锐特签订持续督导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
2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备案。 义务。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3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定期回访、现场办公等方
式,对奥锐特开展了持续
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本持续督导期间,奥锐特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 未发生按照有关规定需公
4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本持续督导期间,奥锐特
5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当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或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相关主体能够切实履行其
6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保荐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则等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各项内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部控制制度。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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