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特”、“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奥锐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4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81,212.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数量 8,121,200 张,共计募集资金 812,1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648,571.7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00,471,428.30 元,上述款
项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25 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0,047.14
项目投入 B1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
项目投入 C1 63,922.0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1.52
项目投入 D1=B1+C1 63,922.0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1.5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6,196.5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 F 16,196.59
差异 G=E-F -
[注]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 8,196.59 万元,现金管理余额 8,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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