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5年10月29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回购价格为10.33元/股并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本次公司应注销股份共计12,000股,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6,195,234股减少至406,183,234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06,195,234元减少至406,183,234元。(以上变更前股本数据为截至本公告日的股份总数情况,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以上股份变动不考虑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变动,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人可采取现场、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登记申报地点: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
2、申报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起 45 日内(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
间为工作日 8: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6-83170900
5、电子邮箱:ir@aurisco.com
6、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须在2025年10月31日起45天内送达公司,请在信函封面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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