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司代码:605116 公司简称:奥锐特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彭志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袖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袖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6,183,234股,库存股2,777,219股,若以此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37,158,045.1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5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627,238股,支付现金55,124,396.68元(不含交易费用)。据此,公司2025年度预计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为192,282,441.78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2.80%。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预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分析了公司面临的一般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8
第五节 重要事项......5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5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82
第八节 财务报告......84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备查文件目录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年报全文和摘要。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奥锐特/公司/ 指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发行人
扬州奥锐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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