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 2025 年度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钟永成先生、苏为科先生和职工代表董事李金亮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并由注册会计师钟永成先生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届次 会议召开 会议议案
时间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2
审计委员会第 月 17 日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计划的议案》
九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审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
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5.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
告》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4 6.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月 14 日 7.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十次会议 8.审议《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审计部工作报告的议
案》
会议届次 会议召开 会议议案
时间
1.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审计委员会第 2025 年 8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月 15 日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10 1.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月 24 日 2.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报告的议
十二次会议 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是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致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任何关系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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