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锐特”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4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81,212.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数量 8,121,200 张,共计募集资金 812,120,000.00 元,扣除剩余承销及保荐费(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
金额合计 8,810,735.85 元,已用自有资金预付 377,358.49 元)8,433,377.36 元(不
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803,686,622.6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837,835.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00,471,428.30 元,上述款项已由
主承销商国泰海通于 2024 年 8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24〕32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63,922.07 万元,
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6,196.59 万元。
2025 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6,331.23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80,253.3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0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备注
一、募集资金总额 81,212.00 A1
减:发行费用 1,164.86 A2
二、募集资金净额 80,047.14 B=A1-A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06.77 C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0.46 D1
减:结余募集资金余额转出 0.15 D2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3,922.07 E1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16,331.23 E2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F=B+C-D1-D2-E1-E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 2024 年 8 月 8 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8 月 8 日
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锐特”)、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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