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鼎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力鼎光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76.35万元。截止2020年7月2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华兴所(2020)验字D-00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6,409.57万元,其中,于2020年7月24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21,862.39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547.18 万元。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985.36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专户余额为85.36万元,持有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为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为1,90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初始到账余额 36,342.34
2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737.69
3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26,409.57
4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83.08
5 加:现金管理收益 2,607.20
6 募集资金余额(6=1-2-3+4+5) 11,985.36
7 减:持有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 10,000.00
8 减: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 1,900.00
9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6-7-8) 85.3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与本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阳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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