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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18:30:09 股吧网页版
力鼎光电:力鼎光电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覃一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覃一知)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覃一知,作为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面关注公司发展、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本人任期于2024年5月届满,因已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于2024年5月7日公司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同步卸任。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覃一知,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企管处处长、规划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规划部部长、资产经营中心主任、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董事等职务,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南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部部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西南兵工局财务审计处处长兼任西南兵器工业公司财务审计处处长,重庆建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重庆中山一路营业部总经理,北京鸿宝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鸿禧志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鸿宝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北京鸿禧志业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自 2018 年 5 月 15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未兼任其他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

(二)个人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度召开的两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以上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兼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本人按规定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2次。前述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了有关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募集资金使用、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 2024 年财务预算、相关专门委员会履职报告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等等事项,本人认真审议上述事项对应的议案,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本人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本人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前往公司现场履职。本人听取公司管理层介绍经营情况,查阅有关经营资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在现场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提出建议,特别是考虑到公司作为外销比例较大的制造企业,面对当前国际复杂经济形势,本人向董事长及管理层提出了境外产
能建设的建议,并就此与管理层开展了多次现场交流。

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公司安排专人协助安排调研、出席会议,确保本人能够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了解公司业绩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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