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9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 2025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年度中期利润计划分配比例:在满足相应条件下,中期现金分红下限为净利润的10%(含),上限为公司净利润的95%(含),前述所称净利润指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载明的2026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82,750,673.32元,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037,224.78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11,26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379,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7.45%,同时公司已于2025年9月向全体股东派发了2025年半年度现金红利123,205,200元(含税),公司2025年全年现金分红合计246,584,7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4.8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经核算,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60.70%,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46,584,700.00 163,952,480.00 101,779,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60,037,224.78 175,329,779.64 154,181,901.37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582,750,673.3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512,316,18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96,516,301.9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512,316,18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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