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2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66 人。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5.2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3%。
●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的简要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均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原计划向激励对象共授予限制性股票 428.2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58.25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70 万股。
(二)股票授予、回购及解锁情况和履行的程序
1、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确定 2025 年 2 月 28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向 27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358.2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29 元/股。
在确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办理激励对象出资缴款的过程中,因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78人变更为272人,
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 358.25 万股变更为 356.80 万股。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项。
2、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价格为 8.68
元/股,并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在中
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项。
3、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违纪等不适当行为离职,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按 9.29 元/股回购注销该 6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30 万股,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该次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手续。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发生激励对象获受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达成的批准情况
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依照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66 名激励对象涉及的 17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类别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
首次授予的限制第一个解除限售月后的首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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