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4)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 年末,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志平,2012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6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6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碧玉,2020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7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 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晓辉,200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1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根据监管部门对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2025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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