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1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四方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132,499.2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23,512.30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3 月 4 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6 年 2 月 27 日归还 4,500.00 万元
的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 6.50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5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0.5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亿元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上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相应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按规定足额归还至原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
户余额为 9,525.03 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 项目进度
(万元) 额(万元)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45,068.07 9,776.90 21.69%
干拌砂浆项目 25,040.71 - -
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 12,056.70 - -
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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