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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万一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60512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赵万一,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公司 2025 年 9 月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人 2025
年 1-9 月的独立董事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本人赵万一,男,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
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二级教授。1986 年-1997 年历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1997 年-2003 年任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2003 年-2019 年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重庆市政府公共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智库专家、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第二中级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截至 2025 年 9 月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任职规定。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9 次董事会、9 次审计委员会和 1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需要参加的全部会议。在出席会议前,公司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准备了会议资料并及时传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条件,具体

60512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本年应参 出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加次数

5 5 0 0 否 2 2

出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的会议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全部会议的议案,以独立董事的身份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理解公司在当期的行业发展中所作出的努力,发表了专业意见或独立意见,按照自身意愿严谨的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所议事项充分了解后,均表示赞同,未提出过异议。

(二)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2025 年 1 月,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外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监察部 2024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认可年审会计师的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2025 年 4 月,公司分别召开了年度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对年审会计师在 2024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落实方面进行了了解和确认。

2025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专项审计工作,并向审计委员会定期汇报了季度和半年度的审计工作报告,与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保持了较好的沟通,本人也与公司管理层及内审部门保持了日常性沟通,取得了履职所需的资料。

(三)现场考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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