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8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3,170,89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60.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060,706.0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2,939,254.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22年9月27日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2]B12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58,293.93
减: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7,428.55
其中: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项目募集资金 1,701.00
本期使用募集资金(除置换部分) 49,183.69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减: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6,637.20
项目 金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7,502.58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 13,000.00
注 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4,502.58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以及
结构性存款账户余额 13,000.00 万元。
注 2:本专项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于 2023 年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派鑫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鑫科技”)作为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于 2023 年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派鑫科技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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