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
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并制定和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2,374,397.6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622,538,485.78 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
余 公 积 金以 及 扣 除 上 年分 配的 利润后 ,2025 年度 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
1,783,065,347.32 元;2025 年母公司单体层面实现净利润为 250,667,917.98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632,394,985.20 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及扣除上年分配的利润后,2025 年母公司单体层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791,215,367.04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按下列方案实施分配:
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2,117.089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8 元(含税),共计派发 33,927,849.76 元人民币,
结合 2025 年半年度分配的 60,585,446.00 元(含税),全年共计派发 94,513,295.76
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7.45%;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4,513,295.76 94,270,953.98 155,098,741.7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252,374,397.68 263,911,523.66 492,082,850.3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元) 1,632,394,985.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元) 343,882,991.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336,122,923.9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343,882,991.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 否
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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