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钱俊: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任上海前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7月至2017年3月任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合伙人律师,2017年3月至今任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律师资格。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会议表决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
席了上述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
独立董事姓 会议情况
名 本年度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实际出席次数
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次数
钱俊 13 13 0 0 3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恪尽职守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涉及重大经营决策的事项也已履行相应程序。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仔细审议,确认相关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且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我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我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进行审核,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我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计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共计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真
审核了以上议案及相关材料,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公司章程》及《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做到会前认真审阅、会中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书面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实施的日常关联交易,其商业实质合理,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有利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与长期稳定发展。此类交易既未使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也未损害公司独立性。经确认,上述交易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事先已征得本人同意,且履行了规定的决策流程,始终秉持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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