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9131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11 号)核准,2022 年 11 月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沿浦”)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84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00,000.00 元,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7,421,698.13
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0 号),上海沿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84,068 股,发行价格为 32.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80,999,996.5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5,311,317.28 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均已满,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鉴于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5 年 3 月14 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海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
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李华东、周航宁
联系电话 021-23187540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5128
注册资本 21,113.87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凯路 12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凯路 128 号
法定代表人 周建清
实际控制人 周建清、张思成
联系人 王永磊
联系电话 021-64918973 转 810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
转换债券 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2 年 11 月 2 日 2024 年 11 月 26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11 月 28 日 2024 年 12 月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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