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30 16:07:02 股吧网页版
天价离婚案未了,前妻要求上市公司实控人过户1.7亿元股票
来源:南方都市报


K图 605136_0

  本以为老牌电商“丽人丽妆”实控人黄韬的天价离婚财产纠纷已了结,没想到9月30日公司公告称,黄韬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前妻请求将登记在黄韬名下部分公司股份过户至子女黄逸琪名下,按公司当前股价,涉及金额约1.7亿元。

前妻要求过户股票至子女名下

  9月30日,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605136 SH,以下简称“丽人丽妆”)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因涉及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据悉,前妻翁淑华请求将登记在黄韬名下的公司股份中的16747538股过户至子女黄逸琪名下。

图片

  实际上,今年8月,丽人丽妆实控人黄韬的“天价离婚案”刚暂告段落。8月21日晚公司公告,黄韬涉及离婚财产纠纷的16747538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完成过户登记。过户后,黄韬持有公司股份约1.13亿股,持股比例从32.46%降至28.28%,仍为实控人;翁淑华持股比例从0%增至4.18%,成重要股东。

图片

  目前,丽人丽妆的股价在10元/每股左右。换而言之,之前过户股票金额约1.7亿元,而如果本次翁淑华的诉求得到法院支持,那么黄韬在本次离婚纠纷中损失或超3亿元。

上市约半年,实控人私生活闹上热搜

  据天眼查资料显示,丽人丽妆成立于2010年5月,是一家以从事化妆品网络零售服务的企业,主要通过天猫开展电商业务,为美妆品牌运营网店,即为品牌开设线上专柜,合作的品牌包括美宝莲、施华蔻、雪花秀等。

  早在2016年3月,丽人丽妆完成股份制改造。同年8月,丽人丽妆在证监会官网披露了招股书,开始冲刺A股。当年,丽人丽妆以2200万元拍下Papi酱的首支贴片广告,“新媒体史上第一拍”轰动一时。

  不过,2018年1月底,丽人丽妆首发申请被否,并被指出存在“对阿里系平台存在重度依赖”等问题。

  2019年5月,丽人丽妆决定再战A股,辅导券商由中信证券换成了广发证券。2020年9月29日,公司如愿正式登陆上交所主板。

  不过,上市约半年,丽人丽妆却因实控人私生活闹上热搜。2021年3月8日,翁淑华通过微博喊话,“希望黄韬尽到丈夫和父亲应尽的责任”。

  2021年7月13日,丽人丽妆发公告称,收到黄韬通知,其因个人与翁淑华离婚纠纷,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等诉讼目前不涉及财产分割,翁淑华因此提起财产保全申请,导致黄韬持有公司股份的112万股被司法冻结。

  2023年11月,黄韬与翁淑华经法院判决离婚。2024年3月,翁淑华正式提出财产分割请求,要求将黄韬名下丽人丽妆股份的1/8份额(约1675万股)划转至自己名下。经过一审、二审的司法程序,法院最终支持了翁淑华的诉求。

上半年营收、利润双降

  8月26日晚,丽人丽妆披露2025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1亿元,同比减少13.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5.97万元,同比减少1315.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04.90万元,同比减少1548.5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34.38万元,同比减少54.27%。

图片

  此外,公司今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分别营收3.61亿、4.70亿元,第二季度营收环比增长了30.23%,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净利润分别亏损1832万、2217万元,第二季度亏损同比扩大了21.02%。

  公司在半年报中表示,2025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合作品牌收入未达预期,以及去年部分韩系品牌终止合作导致去年可比期间与报告期口径存在差异所致。

  值得一提的是,5月27日开盘前,丽人丽妆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自此,杭州灏月这家阿里旗下公司,完成了对丽人丽妆的清仓,套现4.86亿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