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红梅)
作为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红梅,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1月出生,博士学历。历任陕西科技大学教授、院长,现任上海师范大学教授、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盛泰集团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6次,审议通过议案20项;召开董事会10次,审议通过议案41项。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主动了解议案背景并核实相关信息;会议期间,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知识与监管要求,对审议事项作出独立、客观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各会议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8次会议,分别为提名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与ESG委员会1次。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在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运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谨慎态度发表意见,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对公司的有效监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参加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认真回复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出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赴公司总部及子公司,结合现场会谈、电话、邮件及微信等多种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全面掌握公司日常经营、规范运作及潜在经营风险情况。同时积极运用专业知识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控
制建设与执行及重大事项推进情况,推动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沟通交流,为本人履职提供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会前及时、勤勉提供相关资料,并主动汇报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保障本人能够依据充分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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