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通信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
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容诚在执业能力、执业质量、对公司审计业务的熟悉程度以及保密工作等方面较为符合公司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盛泰集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
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审计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和事项、计划报告目标及时间安排、执行业务相关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关于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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