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大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8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17 元,共计募集资
金 50,808.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537.74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270.2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79.3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5,590.8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5,590.8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5,435.41
利息收入净额 B2 1,452.39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0,042.94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5.1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45,478.35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557.5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670.1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670.11
差异 G=E-F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670.11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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